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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13章 瘋狂午夜直播間(一百零一)突破口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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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良恩提供的案宗雖然詳盡,但更多的偏向施楠的行賄記錄,裏面涉及他個人的違法亂紀,大多屬於校園霸淩毆打同學,這類案子可大可小,全看受害人和學校追究不追究。

而情節最惡劣的是強女幹,但這種案子最難查,除非受害人留下了生物學證據,否則時間久了很難追訴。更何況許多受害人對此難以啟齒,把這當作人生汙點,害怕會被人指指點點,所以幹脆直接否認。

按理來說,像施楠這種多金又帥氣的高富帥不應該缺女人喜歡,可他喜歡施暴,從暴力品嘗快*感,而強迫女人既能滿足他的施暴欲,又能讓他變態的控制欲到達頂峰。

所以他喜歡的交往對象,都是一開始看不上他從而引起他征服欲的女孩。

施楠壓根不懂“愛”,他只是被控制欲支配,喜歡控制別人的感覺,因此他從沒有珍惜過任何一個人,只是成天一言不合就拳打腳踢,把女孩們當作沙袋。

可如果怎麽也追不上,他就會失去耐心惱羞成怒,和他的狐朋狗友們一起去對女孩施暴。

他還會拍許多女孩的衣果照,把照片當作威脅的工具,來斷了女孩朝外界求助的想法,讓她們徹底成為他掌中玩物。而且施楠並不專一,會同時交往好幾個,有的運氣不好,成了施楠的發洩憤怒的沙袋,有的運氣好,傷口只出現在衣服裏。就算受害者忍無可忍,找到學校和派出所,藏在裏面的蛀蟲也會替施楠排憂解難。

楊曉曉無疑曾是最幸運的,大學校園不再是封閉的叢林世界,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在這裏不再起作用,成年的孩子們開始伸出觸角去觸碰色彩斑斕的世界,模仿能接觸到的成年人。

這時候他們的三觀變得成熟起來,開始懂得暴力的原始性,明白了知識就是力量,唾棄那些不學無術的不良少年,覺得他們幼稚無聊,學會在人群中控制收斂自己的情緒。

楊曉曉接受到暴力對待後,立刻選擇及時止損。這個聰明的女孩後續的做法都可圈可點,在感覺到危機後,她一方面把施楠的暴力行為在學校廣而告之,一方面向老師和學校和老師求助。大學生思想成熟不隨波逐流,有自己的辯證思維,對毆打女孩的行為嗤之以鼻,同時他們也異常團結會利用輿論對學校和施暴者施壓,幫女孩脫困。

而且楊曉曉有個好姐姐,全力支持兩人分手,並且利用報警威脅學校對施楠施壓。

可惜,對象是施楠,一個有錢有勢、三觀扭曲、根本不在乎外人視線、我行我素的人渣。

他頻繁對楊曉曉進行騷擾,這個就要脫離他掌控的女孩讓他怒不可歇,他無所不用其極地去威脅惡心她,以為只要和以前一樣,用盡下作手段就會讓對方服軟妥協,可這一次,他卻失算了。

受害者越來越脫離掌控,讓這個偏執的控制狂感到從未有過的危機,擔心以後他的絕對支配地位會受到影響,因此他更不可能放過楊曉曉。在此期間,他一定還做過非常可怕的事,所以才讓楊曉曉萬般篤定是他謀殺的親姐。

而楊曉曉姐姐,在那天為什麽會因為一個電話就火急火燎地跑來學校。據說那天她還特地請了假,一個要養活全家的女人平時三餐肉都不敢多加,怎麽可能舍得一天的工薪,除非這事萬分緊急,所以迫使她顧不上賺錢,就匆匆跑到她的寢室。

當天到底發生了什麽?

為什麽她會突然變得行為失常?

假如是收到楊曉曉性命攸關的嚴重威脅,那她理應馬上報警,就算有什麽顧慮,也該及時聯系楊曉曉或者她身邊的同學老師,來確認楊曉曉是否安全。這都是一般人遇事後的常規行為邏輯,可她的手機裏,除了那通來自校園電話亭的電話,再無其他通話記錄。

除非她突然精神失常,忘記了正常人的行動,要麽對方的威脅是——你必須獨自前來,否則彼此間協定失效,你會承受起某種難以接受的後果。可楊曉曉姐姐按照承諾赴約,卻沒多久就被人殘忍殺害了。

出現這個結果,要麽是協商失敗對方殺人滅口,要麽是對方所做一切的目的就是為了殺人。

電話亭附近恰好壞掉的監控,楊曉曉姐姐出現在寢室正好無人的時機。由此可見,兇手非常熟悉校園,甚至知道哪裏的監控出問題,也熟知女孩們的課表,甚至連寢室大樓會多久來人都一清二楚,以至於兇手有準確時間實施犯罪,又有條不紊地清除犯罪痕跡,功成身退。

想到這裏,魏威腦海突然閃過一個可能的猜測,於是他拿出手機劈裏啪啦給在和楊曉曉寢室談話的刑警去了個短信,讓他幫忙詢問另外一個人。

不到一刻鐘的時間,他收到了短信:“你猜對了,她有問題。”

與此同時另一邊,施良恩在和老秦的談話裏敏銳透析他們真正的目的,他笑著說:“你們不用跟我冠冕堂皇地打官腔,關於審判者的事,我也聽說了些,所以我估計,你們應該是懷疑施楠的死和審判者有關,所以想在我這裏套些線索。”

老秦有些心累,他反覆回憶剛才的對話,千真萬確沒有透出一點風,只是時機太湊巧了,昨天徐光春審判的事才鬧得沸沸揚揚,今天公安局應該動員全部警力去調查審判者,卻火急火燎地找到施家,詢問施楠的情況,只要是思維稍微靈活點的,都能想到和審判者有關。

既然施良恩已經看出來了,那他們也沒必要拐彎抹角浪費時間,大家都是聰明人,直接打開天窗說亮話。

“我們現在的確懷疑,楊曉曉是在和審判者合作,這個懷疑並非空穴來風,多的我不能透露,只能告訴您,我們是在調查徐光春案子過程中,意外發現的施楠的屍體。”

“意外?”施良恩輕輕挑了下眉,他做為一個大集團的掌門人,心智非同一般,輕而易舉地聽懂了刑警的潛臺詞——屍體是審判者故意放出來的。

畢竟審判者做為一個國際性的犯罪集團,怎麽可能處理不了一具屍體?

而且“施楠現在還在迪拜”,中東地區本來就治安不好,遭遇搶劫、誤入戰區等等可發生的意外太多。然後直接把屍體攪碎了倒進大海,要不幹脆燒成灰,最後以失蹤定性。反正無論施家有再大能耐,手也伸不到中東去,完全沒必要又是冷凍又是塞蟲卵,搞得頗有變態藝術效果,還和徐光春扯上關系。

這一番令人難以理解的騷操作,更像是生怕警察發現不了,所以專門送具屍體給警察。

其實仔細想想就能察覺審判者的用意,他們這是在朝警方遞信,也是在間接地發出威脅——“想要和審判者說話,那就先幫楊曉曉查清施楠曾經做的惡,並把相關人員都抓起來,否則還會有第二具、第三具屍體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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